楼主: W160730202752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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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锅炉燃煤安全管理规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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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4-11-10 15:52:1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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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锅炉燃煤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1.目的:为防止锅炉燃煤中有易爆炸等危险品进入锅炉,杜绝锅炉因燃煤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
3.要求:
3.1.当原煤入厂检验前,采购人员应向供货方说明煤中有易爆炸物品的危险性。
3.2.供货方在卸货前作出所供煤炭中无易爆炸物品的书面承诺。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易爆炸物品,将对供货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30元/只、个)。
3.3.拖煤工将原煤上煤车时,要认真注意查找燃煤中的易爆炸物品。当发现煤中有易爆炸物品时,及时取出。如在倒煤和燃烧过程中发现有易爆炸物品,将对拖煤工给予经济处罚(10元/每只、个)。
3.4.司炉人员在原煤倒入煤斗时,要注意燃煤中是否有易爆炸物品。当发现煤中有易爆炸物品时,及时取出。如在燃烧过程中发现有易爆炸物品,将对拖煤工给予经济处罚(10元/每只、个)。
3.5.取出后的易爆炸物品应及时送部门统计员处,并进行登记(使用时间和煤场号),每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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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管理 使用时间 管理制度 爆炸物 供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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