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TIANJIN 20TH METALLURGICAL CONSTRUCTION CO
.,LTD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
编码:C/ S4.4.6/E4.4.6-06
批准日期:
2005-07-10
生效日期:
2005-07-15
编制:工程管理部
审核:田永成批准:刘长青
目的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和环境标志的标准要求,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和环境标志的管理。
2职责2.1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安全标志和环境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2.2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安全标志和环境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保管和
管理。2.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和环境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工作程序
3.1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公司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和环境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
GB2894
—1996
)和《环境标志》的要求。
3.2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和环境标志应绘制安全标志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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