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商户管理制度、结算制度
商户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
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
1000
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
200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
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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