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女博士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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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王丽的几个回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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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bird 发表于 2011-12-8 13:16:43
哈哈,其实我还是挺同情女博士的,我个人主管臆断,估计是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的责任多些,现在高校对老师实在是太苛刻了,而对行政人员考核非常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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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10086 发表于 2011-12-8 13:20:53
chuxuezheah 发表于 2011-12-7 15:01
一楼的女博士王丽的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怎么出现“从本科开始就经常在这个论坛逛,对这里挺有感情的” ...
人家又注册了一个小号可好?
活的思维,远比死的理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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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幻雨 发表于 2011-12-8 13:23:15
chuxuezheah 发表于 2011-12-7 15:01
一楼的女博士王丽的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怎么出现“从本科开始就经常在这个论坛逛,对这里挺有感情的” ...
很显然人家另外有一个账号 ,这个账号是为了发这个帖子新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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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ong 发表于 2011-12-8 13:26:19
安徽财经大学的做法确实很**
在希望与荆棘间徘徊,在思考与奋斗中前行

355
libo20080708 发表于 2011-12-8 13:27:37
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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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zzx 发表于 2011-12-8 13:28:03
我觉得大家要对楼主的境况表示支持和理解。读博难,女博士更难,她们心里的无奈和辛酸是很少为外人所知的。楼主,我支持你,理解你,希望你顶住各种压力,为了你美好的明天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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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ren 发表于 2011-12-8 13:29:01
理解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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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喻 发表于 2011-12-8 13:30:29
很佩服你能用法律来为自己伸张权益,也不知道是媒体报道更侧重于单身问题还是别的原因,让大家觉得这个理由有些出乎意料。其实这件事情大家都能理解的,签约、违约的事情经常有,只要一切按照法律要求的做,那是每个人的权利,别人不能干涉的。你可以就是不喜欢这个城市,这个工作,完全可以不做,别人也没什么可评的,要是过度纠结由于找不到结婚对象或者辜负学校的培养这么一说就没意义了,楼主其实当初起诉学校的理由换一换就好了。总之对你表示理解,也希望你也不必有压力,还是处之泰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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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dakaia9 发表于 2011-12-8 13:33:44
能够理解,但是我觉得这样状告结果很难胜诉。没有这样的先例,也没有所依据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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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ong 发表于 2011-12-8 13:33:55
安徽财经大学的做法确实很缺德
在希望与荆棘间徘徊,在思考与奋斗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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