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公交营运管理合同
甲方:****
市交通运输局
乙方:为加强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维护经营者、乘客的合法权益
,促进我是城市公共客运事业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
共同讨论、协商制定本合同。
市内公交线路管理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所属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向甲方申请合法取得《
****
市市内公交线路准运证》
,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在指定的线路上营运。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停运或撤销已经批准运营的线路。确
需变更、停运或撤销的,
必须经甲方批准
后方可实施。为保证线路的正常运行,合同期间未经甲方
批准,乙方不得随意增减车辆或私自将运营车辆出售给其他个人(
不得将车辆对第三方进行债务抵押,抵债担保
、转包、转让等),如有上述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收回经营权。
乙方取得线路经营权不具有专一营运权利,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调整,甲方有权利可根据需要对线路(
站点)进行适当调整,
原则不超过原站点的
1/3,或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其他线路公交车进行部分站点或线路共线运行,乙方有义务支持,配合。
运政管理部门依法每年对
公司进行业绩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