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权力(公共政治权力)”是“政治”上的,“公共利益(公共经济利益)”是“经济”上的,正是人类社会的两个基础构成。GDP产值的形成和使用,是工业社会的“公共利益”;其如何支出和使用,也显示出“ZF”的“政治”性质。
在国内的经济学界,都没有指出这个GDP产值的本质。至今,经济界的“精英”专家们,一致地都把“社会保障”当成“社会保险”,把“ZF”的职能当成“保险公司”,当成“保险金”不足的“担保人”,否认GDP的必须投入。以至在2008年12月,竟出台了称为“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草案(见社会保障部网,征求社会讨论稿)。使“全民的社会保障”的性质,变为“‘投保人’的社会保险”,隐去GDP的必须“阳光化”投入,改变了“GDP”的“公共利益”性质为“权力资本”。最后仍使“社保”成为人为划分的贫富等级,使许多人仍然失去“社保”。文章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应引起重视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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