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旅游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思考
医疗旅游服务业已成为近年来全球增长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随着廉价航空的兴起,以及通过互联网就能够获取海外医疗甚至向专家进行治疗咨询,亚太地区的许多国家都加入到该领域的竞争中,希望成为区域乃至全球的医疗旅游中心。
其中印度、韩国、泰国均已建立较好的医疗旅游竞争优势。我国也在积极行动以尽早搭上医疗旅游这班列车。
2013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批复》,一个总面积20.1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996公顷的国际医疗旅游产业试点发展区、低碳低排放生态环境典范区、医疗旅游相关领域的国内外合作交流平台,正式落地生根。中国第一个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博鳌乐城的设立,是我国对医疗旅游行业的第一次“试水”,国家对先行区的建设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不仅给予了九项政策的优惠,还在资金、出入境、医疗、旅游等方面给予了先行区极大的便利。
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对我国发展医疗旅游具有普适意义,但从先行区目前运营的情况来看,消费者对先行区的热情不高,投资者尤其是境外投资者对先行区尚处于观望状态,究其原因还是我国的消费者的隐私权的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医疗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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