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2012年不会像电影《2012》一样将人类毁灭,但2012年将注定不会是平平淡淡的一年。
搜索网页,乐观者说:“2012年的中国保险业整体回暖可期,最坏的时间已过,春天已经不远了。”
笔者一直是个乐观主义者:乐观于大自然不会匆忙将繁盛的人类文明和其他物种一挥而灭,因为地球这个盆景是如此地精妙,无论是上帝还是外星智慧都不会忍心将亿万斯年才演化到今天的地球揉碎;也乐观于人类的聪明,虽然我们已经造出了足以毁灭地球几十次的核武器,但那些掌握着核按钮的元首们不会轻易地就丧心病狂,对人类而言,办法总比困难多;还乐观于那位一会儿拚命踩油门,一会又拚命踩刹车自信到极点的驾驶央行的新手司机已经更换,货币政策不会再一度从紧到将富庶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小马”们全部勒死还不撒手,让那些张着血盆大口的垄断巨鳄们脑满肠肥地欢呼雀跃;更乐观于各个层级的换班所能给社会经济各行各业的发展所能带来的各种转机。
即便如此,我仍然没有乐观到认为保险业的冬天已经过去的地步,因为准确地说,保险业的冬天还没有来临,大家看到的恐怕还是深秋:木叶萧萧而下,一抹斜阳映照着惨淡的山川,枫叶正红,但露寒霜冷。
保险业这个摊子很大,但也烂得可以:一个靠信誉吃饭、以声誉为生命线的行业没有好的信誉,在消费者的抱怨和媒体的围攻中苟延残喘,这样一个状态,有人如果跟我说它的春天来了,那真是太乐观了。
作为一种兼具公平与效率优势的社会互助制度,保险应该有非常好的声誉,保险业也应该具有良好的行业形象。然而在现实中的中国保险市场,情况却大相径庭,若干年来,因为保险业的粗放经营,保险业的声誉之差几乎到了令从业人员无法忍受的程度:如果在大街有人大喊一声“我是做保险的”,会不会遭到群殴;如果在饭桌上陌生人聚会,有多少人愿意说自己的是做保险的?
保险业声誉遭到破坏的情况仍在延续:2010年末,银监会因银保业务中的销售误导而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国家审计署向国务院递交了反映保险公司业务管理混乱、保险中介代理经营混乱、保险市场营销秩序混乱等“三乱”问题以及假承保、假批退、假费用、假理赔、假挂单等“五假”问题的审计报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栏目则连续推出了“保险电话营销扰民”、“车险无责免赔霸王条款”和“车险高保低赔霸王条款”等三期节目,虽然有关霸王条款的说法失之偏颇有待商榷,但保险业的确是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尖浪口。2011年下半年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一个能够为保险业捞回一些声誉的《车险改革征求意见稿》,但可惜陷于利益纠葛而至今不见下文。
如果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老百姓不信任保险公司,不管谁说保险业的春天就要来了,也没什么可信度。
在目前的中国,个人保险代理制度涉及到一个由230多万人构成的巨大群体,实际上,保险公司2010年1.45万亿的保费收入中的37.68%就是这些个人代理人一张张单子签出来的,因此,对个人代理营销制度的改革无疑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动。
个人代理人群体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既来自于政府的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附加等多重税收,也来自于社会对低声誉保险市场的偏见和歧视,还来自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和增员的压力,来自个人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代理关系之下社会保障的缺失,更来自保险代理人日渐低落的收入水平。
压力之下,问题多多。代理人的整体素质下滑且渐渐进入两个恶性循环的怪圈。第一个怪圈是:越是人海战术,平均产能越低,产能越低,越依赖人海战术;第二个怪圈是:代理人越是压力大收入低,这个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越低,整体素质越低,收入越少,压力就越大。两个怪圈交错转动,最终的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个人代理人的流失率居高不下,保险公司不敢在培训上投入太大的成本,经常是简单培训即匆忙上阵,有意或无意的销售误导甚至欺骗屡见不鲜。
诚然,没有人可以否认,个人代理人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功不可没,个人保险代理制度有其优势,作为保险市场最活跃的因子,缺了个人代理人,这个市场有可能会失去活力;但更没有人可以否认,面对着诸多问题和压力,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亟需变革。
在对保险营销制度没有较大力度的变革之前,不管谁说保险业的春天就要来了,也没什么可信度。
靠兼业和专业的保险中介可以吗?保险兼业代理的问题是:竞争充分的保险公司与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兼业中介在交易的过程中不占有优势,利润旁落到中介。比如,代理保险公司销售银行保险产品的银行、邮政部门、代理保险公司销售车险的车商、代理保险公司销售航意险的机场或航空公司,商业保险公司与这些兼业中介进行交易时的谈判能力和盈利能力是非常有限的。经常是兼业中介卡着保险公司脖子挤压利润,兼业中介根据保险公司给的佣金或费用的高低决定销售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为保住中介渠道的保费收入和市场份额,保险公司则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很多保险公司通过兼业中介渠道的业务利润几乎为零,甚至亏损。
人们曾对专业保险中介的发展寄予了厚望。按照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经营的原则,保险公司专注于产品的设计和理赔。作为保险公司利益代表的保险代理公司和作为被保险人利益代表的经纪公司则专注于保险产品的销售,这似乎是能给双方以及消费者都带来最大利益的最理想的制度安排。然而,仅从目前的情况看,制度效果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并不相符,现实与理想相距甚远。
理想中介模式与现实状态冲突的背后是专业保险中介公司面临的三类问题:首先,市场定位不清,职能交叉,社会及保险公司对其认可度低。目前在大部分保险公司中销售部门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职能机构,导致专业的保险代理和经纪公司的核心职能与保险公司交叉,并且这些“专业”的中介机构其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往往并不高,难以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客户往往更愿意通过保险公司数量众多、遍布各行各业的营销员投保或直接去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其次,整体上,目前的代理公司和经纪公司尚没有与保险公司形成成熟的合作模式与和谐的合作关系,双方短期行为严重。大多数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仍然停留在“交单-付费”的简单销售层面。而保险经纪公司的问题则在于普遍忽视个人和家庭保险业务,而在企业客户的狭窄领域内恶性竞争。一些公司的发展主要靠“关系”和“背景”,作为专业中介,不但没有降低保险的交易成本,反而增加了交易环节,导致成本增加和资源浪费。
而目前专业保险中介最紧迫的问题是第三类问题:一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在整个保险市场的费率没有市场化(如寿险预定利率的限制,车险费率的限制等等)、产品未能差异化的背景下,其存在的价值从“为交易双方配置性价比最高的合约”异化成为“为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获得‘财务自由’”的工具。
2009年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专项检查表明:一些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的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情况较为严重;保险公司是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最大受益者,是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已经查明的2009年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中介渠道、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就达1.4亿元。
如果有人说靠发展中介就可以迎来保险业的春天,大概也没什么可信度。
保监会很早就提出“不以保费论英雄”的理念,但保险业全行业的保费冲动却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很多保险公司仍将保费收入和市场占有率作为公司发展的“第一要务”,而这样的发展战略恰恰是导致保险业各种问题的本因。
“保费冲动”的背后是我国保险业评价机制的缺失。我们从利益链条的末端开始分析:保险营销员的保费冲动源于公司刺激他们只重保费的佣金制度,因为公司规定,营销员和代理人的收入和保费以及增员数量直接挂钩;保险公司的保费冲动则源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对保险公司的业绩考核和管理评价机制的缺失。
当中国的保险业没有类似于美国的A.M.BEST、标准普尔和穆迪等权威的评级机构来科学地评价保险公司及其高管的绩效和优劣时,保费收入和市场规模就成为评价保险公司及其高管的主要依据。
保险业科学的评价机制的重要性在于:与其他行业不同,保险公司当前的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资产;而未来若干年后需支付的保险金则可能不是由现在在位的管理层负责,所以保险公司自上而下的保费冲动会更加强烈。
没有科学的评价机制,就不会有真正的保险经理人市场,行政任免机制取代职业保险经理人市场,保险公司管理层不必对若干年后支付的保险金和消费者的权益负责,而保费规模又至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对其评价和地位升迁甚至重要会议的排名和座次,只重保费数量、不顾保险质量的“保费论英雄”的局面就可能形成,并长期占据统治地位。
没有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险市场的短期化行为就会成为主流,“栽树”与“乘凉”之间的关系就没有办法理顺,保险公司的管理层没有栽树的积极性,只有乘凉的积极性。保险公司的转型需要巨大的成本推动,而保险公司的管理层在推动转型的过程中也是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只有在管理层的当前收益与未来收益之和大于其推动成本的情况下,管理层才有积极性花费成本推动保险公司的转型,否则得过且过追求保费收入和市场规模才可能是其最佳选择。
在保险业评价制度建立起来,冲出以保费论英雄的陷阱之前,不管谁说保险业的春天就要来了,也没什么可信度。
保险经营的关键是通过精算技术利用过去的损失数据预测未来的损失,以计算保险费率,使未来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和保险金支出不高于保费收入和投资收益,从而维持保险公司的收支平衡,达到可持续经营的目的。由此可见,数据是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业运营的基础。作为一个数据和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保险业对信息化的依赖程度相当高。
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没有一个保险行业的信息平台和高效的电子政务系统。保监会的网站和各家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也还非常有限。近两年来保监会出台文件三令五申要求保险公司披露信息,但效果并不明显,其原因不在于这些文件本身,而在于保险业没有一个全国性的信息平台,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在本公司的网站上披露信息,从而使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成为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道理很简单,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和保监会一样,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的网站上而不是在上交所的信息平台上披露信息,监管信息披露的工作量也将使证券业信息披露成为一纸空谈。
在信息系统建设上,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在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的推动下,已有多家美国保险公司采用了统一的ACORD标准,使其数据交换成本平均降低了20%~30%。据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的调查,在个别公司,数据交换成本甚至降低到原来的 20%。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估算,如果美国所有保险公司都采用同一标准,整个保险业每年将因此而节省27亿美元。而在成本降低的同时则是效率的提高。一些大型综合保险公司的案例表明,在采用了ACORD标准后,系统集成的工作效率提高了20%~50%。
与美国相比,我国保险业各层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以及监管机构与广大民众之间仍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
没有强大的信息平台,就不会有透明的保险市场,没有透明的保险市场,就难以建立保险供求双方的诚信机制,对保险公司进行科学评价的机制也就难以建立起来。
在保险业信息化假设卓有成效之前,不管谁说保险业的春天就要来了,也没什么可信度。
尽管人们都知道,为被保险人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可以大大降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可以更低的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但在目前这样一种“保费收入话语权”的导向下,从总体来说,保险业存在着“重承保理赔,轻风险管理”的倾向,有一些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惜将本来应该用于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资源转移到提高保费收入上,严重忽略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目前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比较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严重抑制了保险功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提供保险业整体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