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
(调动)
管理制度
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选拔任用
降职干部的科学机制,全面公平公正的处理干群关系,完善人力资源对于干部的选拔、调动、任免环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此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经理、
各车间工段长
的晋升、降职和调动。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干部定义:本公司的部门经理、副经理、分厂厂长、工段长、副工段长(班组长)。
管理权限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干部的
晋升、降职和调动的手续及相关材料的存档。
第五条工段长、副工段长(班组长)级别干部的
晋升、降职和调动是由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呈分管副总、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定签批。
第六条部门经理、副经理、分厂厂长一级别干部的
晋升、降职和调动由分管副总以上级别人员提议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并呈总经理和董事长核定。
第七条经公司领导班子会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由战略规划部根据会议纪要
下发公司红头文件进行任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第三章干部调动内容
第八条干部调动分为
晋升、降职和调动
。第九条不在本制度第三条范围内的普通员工职位晋升成为干部的,或干部降职成为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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