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HVILLE, TN and NEW YORK, NY (January 24, 2012) NASBA和AICPA董事会宣告CPE标准声明修订版已获批准,包括CPE课程的开发,形式,评分和报告的框架。
修订版生效日期如下:
-针对事务所CPE课程—2012.7.1
-自学课程开发2011.12.31,第一次发布-2012.7.1
-目前在用的自学课程2011.12.31-2014.3.1
修订版将会提供更多的灵活的学习方法和方式,注重能力导向学习方式,重大的改变是针对事务所的基于互联网学习课程和自学课程以及自学课程计算CPE学分的替代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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