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换的实质及所谓生产过剩—交换的成本承担论
商品交换就是商品买卖,即有人卖出商品,有人买入商品。而这种买卖的实质是什么呢?那就是商品成本的转嫁与承担。卖方的商品有成本(否则就无法生产出商品),而卖出就是要收回成本,包括正常利润也只是收回成本中的一个实现。那么,买方对商品的购买无非就是要接受与承担这个成本。如果买方不愿意或没能力承担这个成本,那么商品就卖不出,从而产生所谓“过剩”。那么,凭什么要买方承担卖方的成本呢?那就是:买者从所购买的商品中能够实现他的相关耗费的补偿。如果不能实现这个补偿,那么他就不会购买,从而就会使商品卖不出,过剩。比如,一个人从市场以3元一斤的价格购买到1斤大米,那么这大米要能够使在他消费这大米后,产生出等于或大于3元的收入,当然,维持人的生活也必须算成是人的收入,即人吃了米做成的饭,维持了人一定时间的生活,这个维持,也是一种“收入”。
那么,如何理解所谓生产过剩呢?很多理论认为,是因为人们没有太多收入,所以没有太多购买力去购买商品,从而使商品过剩了。那么,按上面的“交换的成本承担论”,你要别人购买你的商品,实际上就是要别人承担你凝结在你的商品中的成本,同样,要使人们有收入,就要有人承担这种收入的成本(有没有成本的收入吗?没有)。那么,谁来承担?要是没人承担,那么别人何以获得收入(更不用说更高成本了),而在现实中,通过商品的更高价格,而让普通人承担特别人群的生活成本,就是个重大问题,就是个导致商品过剩的重大问题。比如,一粒药的价格是1000元,其中就包含了太多人在药的生产流通环节所添加的成本。这个成本由谁承担?由以1000元价格购买它的人承担。那么,那么贵的药有谁能够承担得起呢?就算有也是很少人。而通过所谓“药品集采”竟然把药价降低90%(假设疗效不变),可见,以前人们(患者)要承担多少人的收入成本真是难以想象。难道这些收入都是需要确保维持的吗?
同样的理解方式,人们主张劳动者(工人)的收入要提高,但是他们的收入提高同样产生更高成本,从而同样存在着谁来承担这个更高成本的问题。而承担工人的更高收入成本的,更多却是工人群体自己。比如为了将工人收入提高,把工人所制造的手机价格提高,而手机又是工人购买更多,从而是工人自己承担工人自己的收入成本。
可见,所谓生产过剩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在这现象背后隐含着太多事情与复杂关系。并不能根据这个来证明什么,比如证明什么资主义必将灭亡之类。有意思的是,现在南美有个国,原本有18个部门,如今最后只剩下9个,这意味着9个部门遭到了裁撤。说明了,社会将不用再为这些部门所产生的成本承担养活责任了。从而使其经济得到扭转,趋向良性发展。
这就是最有意义的观察社会经济的头脑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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