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严禁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因近期出现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行为,监管已下文要求银行员工不能参与民间借贷。”根据通知,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并特别强调八个“不得。(其一是不得以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二是不得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三是不得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四是不得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五是不得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不得借用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银行员工过渡资金。 同时,还要求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不得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得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以及不得允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对于银行而言,员工卷入民间融资对其负面影响较大,一种是可能信贷资金卷入其中,银行具有信用风险,二是即使银行并未有信贷资金损失,但员工涉案,往往借助了银行员工身份和便利,因此在案件暴露后,受损方可能会认为银行存在管理不善而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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