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月16日晚间,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号,以下简称《意见》)。
研究结论:
《意见》的发布有助于大幅改善旅游企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了金融对旅游业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主要体现在旅游企业在信贷方面将获得更大的支持以及未来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文中强调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水源地的观光农业等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发展的旅游项目,应严格禁止或限制发放贷款。”定位清晰明确,在扶持优质企业的同时,引导企业朝既定方向发展。
景区类重资产企业受益最为显著。景区的前期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国内多数景区还不是很成熟,仅靠经营现金流滚动开发将延缓其建设速度。《意见》提出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这有利于帮助景区取得贷款,加快自身的发展步伐。
09年以来政策支持明显,新的政策催化剂有望相继出台。《意见》是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中央关于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有效落实,未来随着《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中国旅游法》、《中国旅游大辞典》等陆续面世,旅游环境和服务质量将不断改善,国民出游时间有所保障,出游意愿大幅提升,预计“十二五”期间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在15%左右,占GDP的比重也将提高到4.5%以上。
看好商业模式良好并具备可复制性的上市公司。我们认为,未来旅游资源丰富、商业模式清晰、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的旅游企业有望获得更多的政策倾向和资金支持,具备可复制性的企业将借此机遇快速扩张,抢占市场份额;而作为上市旅游企业,还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再融资或者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我们重点覆盖的上市公司中商业模式良好并具备可复制性的有:中青旅(买入)、宋城股份(买入)和锦江股份(买入)。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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