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收入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六大收入解读
七、视同销售收入 第七条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①捐赠、②赞助、③职工福利、④奖励、⑤对外投资、⑥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⑦抵偿债务、⑧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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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视同销售收入(一)先租后售是否视同销售? 1、国税发【2003】83号文件83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1)原则上先租后售要视同销售(2)临时租赁不需要视同销售。 2、国税发【2006】31号文件 转作固定资产:①视同销售;②提取折旧;③按照租金确认收入;④按照固定资产清理处理 不转作固定资产: ①不视同销售; ②不能提取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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