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事故调查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493号令)
》(国务院令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9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公安部《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
]234号)
,遵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大唐集团制〔
2005
2012〕335号)进行事故等级划分和事故定性
。,结合风电实际,
对人身、设备、电网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第三条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事故统计报告要和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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