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绿化环境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厂区绿化环境的维护与
管理,使
绿化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厂区绿化环境
的维护与
管理工作由公司
综合办公室
负责,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管理好本单位的卫生包干区域。
第二章 厂区绿化管理
第三条:厂区绿化由公司
综合办牵头安排专门人员
负责日常的修剪、施肥、松土、浇水等工作
,确保厂区内花木、草皮的完好率。
第四条:任何人不准随意损坏厂区内一草一木,不得在绿化带上行走,
严禁将盐产品倾倒于绿化区域,
不得往绿化带乱扔饭盒、烟头等杂物垃圾。
第五条:如有施工
需破坏绿化带及移走花木,都必须事先通知公司
综合办公室
,由综合办公室
派专人负责移去花木、草皮,并移栽别处。其他人不得随意移动花木、草皮。
第六条:厂区绿化环境卫生
日常管理由各车间分片包干,
包干区划分参照厂区卫生
责任划分,综合办公室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
对厂区绿化环境包干区域卫生进行检查。
第七条:绿化带及周边
区域的清洁卫生标准
(一)绿化植物上无积尘、
无绑系、无杂物
。(二)绿化带内和周边区域清洁干净,
花池(台)无破
损、无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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