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网易财经》:霍德明教授访谈录
网易 财经3月讯 网易 财经《 意见中国--网易经济学家访谈录 》栏目近日专访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霍德明。中国大陆的经济奇迹吸引了他,使他从台湾举家迁往北京,以便近距离观察中国经济。他怎么看中国楼市中地方政府与中央的关系?国企改革问题上,他为何呼吁向撒切尔夫人学习?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表示,房价远没达到合理价位。引发舆论对“合理房价”的热烈讨论。霍德明教授却为合理房价的争论注入理性冷静的声音。他指出,把统计学意义上的住房平均价格作为评判“合理房价”的基础以及提出房价收入比之类的标准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房子、居民收入千差万别,统计学上的平均概念并不能真实表达房地产中的结构问题。至于计算出来的“合理房价”更是武断任意而没有科学意义的:“所以刚刚你提到的说北京房价计算出来是4900多块钱是合理的,我想那可能是很多老百姓愿意听到的话,但是我看起来那是蛮无稽之谈的”。
针对楼市,霍德明认为,房价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博弈的结果。一方面中央政府不希望房价涨得太高,另一方面,又不希望看到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走不下去。这是一个两难,但他同时又强调,这种博弈并不一定就是坏事。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必须经历的过程,“不要害怕中央跟地方的博弈”。
国企承载了过多政策负担,比如:劳工福利负担、国家财政负担,它们降低了国企的效益,损害了市场的竞争。霍德明呼吁国企甩脱这些负担。此外,他认为不能过多强调国家安全战略需求,并以此为理由限制行业的自由竞争。
霍德明还呼吁中国要向“铁娘子”撒切尔夫人学习,以强硬的政治决心推动国企改革,而这种改革将会启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银行暴利备受社会舆论诟病,霍德明教授解释道,这是由于存贷利差导致的,存款利率由政府规定,不能随行就市自由浮动,而贷款利率可以由市场决定。这种巨大的存贷利差造就了银行巨额利润。
以下为访谈实录:
楼市调控是地方与中央的博弈
网易财经:今天在网上讨论得比较激烈的一个问题,就是说《人民日报》发表了一个叫做“什么才是合理价位的房价”的一个评论,里面说什么叫一个合理的价位,可能提到了北京,他说合理的价位大概是4935,杭州是5000,还有昆明是3500左右,那您是怎么看待合理价位,它是一个怎样的说法的?
霍德明:房子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产品。因为房子有很高档很高档的房子,还有相对讲起来很普通、很低端的房子。所以房价的这个变化的区间是非常大的,看全世界各个国家,甚至一个城市里面他有非常好的房子,房价非常贵;但是一般给老百姓住的房价非常便宜的。而由于它变异、变化的区间非常大,你如果这个时候取一个所谓的平均房价的话,这个平均概念本身就有问题。
这个平均的概念其实没什么太大的说服力的。就在所谓统计学原理里面大家都学过这个概念。但是很不幸的,当我们在谈房价的时候,往往很多人就把平均的概念当一回事在那边讨论了。所谓“合理房价”,他就用平均的方法来算出来。我对于这样一个平均,或者所谓这个概念,我基本上不认同。因为我教统计的,我很清楚。你会说一些老百姓想听的话,你会想要去附和一些市场心情,你去讲时,用一些数字,听起来好象是很科学。但是我刚刚举个例子你就知道了,当原来它的房价差异这么大的时候,那你光取一个平均的数就对吗?这是第一个,统计上面就有问题。
第二个,所谓计算出来的合理房价,我不知道它怎么计算出来的,我是经济学家,我也很清楚经济学家,很多经济学家算了所谓的房价。比如说你以一个年收入的六倍、四倍、八倍这样的来算。于是,当你一旦有这样一个概念以后,那就是谁的收入的六倍,谁的收入的八倍算是一个合理的房价。你要取比尔盖茨收入的六倍算是合理的房价,还是要取一个在路上走路的一般的行人的他的收入的六倍呢?更何况到底是六倍是准的,八倍是准的,还是十倍、还是二十倍、还是三十倍,这个怎么计算?难道把全世界所有的城市都拿来平均一下吗?可是我说过,一个城市里面平均的房价并不代表它城市里面所有房价的含义,平均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所以刚刚你提到的说北京房价计算出来是4900多块钱是合理的,我想那可能是很多老百姓愿意听到的话,但是我看起来那是蛮无稽之谈的。尤其是我作为一个职业经济学家,我看了太多的论文了。我们在这方面所遇到的,统计上面所遇到的问题,学理上所遇到的问题,还包括社会正义上好多讨论的。
而对于这样今天讲说杭州5500块钱,我觉得那是肯定也是附和市场需求吧,但是我作为一个职业经济学家来讲,我想这种数字都是很不负责任的数字,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