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院批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2014-02-18
中国政府网18日刊登了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
在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方面,方案提出,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 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方案还围绕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4
〕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
一、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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