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案-不等式基本性质
师:哪位同学来答复其次、三条性质?
生甲:假如ab,且c0, 那么acbc(或 );假如ab,且c0,那么acbc(或
生乙:假如ab,且c0, 那么acbc(或 );假如ab,且c0,那么acbc(或
师:这两条性质中,对a、b、c有什么要求?
生:对a、b没什么要求,特殊要留意c是正数还是负数。
师:很好,c可以为零吗?
生:c不能为零。由于c为零时,任何不等式两边都乘以零就变成等式了。
师:好!应用刚刚学到的根本性质,我们来看下面的例题。
[例1]根据以下条件,写出仍能成立的不等式:
(1)5<9,两边都加上-3;
(2)9>4,两边都减去10;
(3)-5<3,两边都乘以4;
(4)14>-8,两边都除以-2。
解 (1)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1,在不等式59的两边都加上-3,不等号的方向不变,所以
5+(-3)<9+(-3),
2<6(2)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1,得
9-10>4-10
-1>-6
(3)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2,得
-54<34
-20<12
(4)依据不等式根本性质3,得
14(-2)<(-8)(-2)
-7<4
[例2]设a>b,用不等号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