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不为菊
19248 172

[其他] 关于揭露一稿多发的一点声明   [推广有奖]

141
shufe_emily 发表于 2012-5-23 19:12:43
人非完人,如果是偶发事件,一辈子里面偶尔出现在两、三个期刊上重复发表的话,放人家一马呗,如果是经常性的,一年发几十篇内容主题都差不多的,那就属于恶意的了。还是需要大家一起监督的。

142
chenyihui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5-23 19:30:05
这该死的世道。
楼主,撑住。
绝大多数人还是支持你的。
你看看诋毁你的那帖子是新注册的就明白了。有些人开始“跳墙”罢了。
[img=569,461]http://fmn.rrimg.com/fmn047/20110915/1055/p_large_cfIe_7d5c0001375e

143
Crsky7 发表于 2012-5-23 19:32:40
还是少管闲事为好

144
谁随水碎岁衰 发表于 2012-5-23 19:46:56
davon 发表于 2012-5-23 13:30
在判李四死刑的同时,也要判张三死刑。只判李四死刑,张三逍遥法外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
  那就捉一个杀一个啊,现在楼主就捉了一个,但却说楼主没捉其他……,这不是扯淡嚒

145
jssunyz 发表于 2012-5-23 19:58:31
呵呵,其实看看你的ID就知道啦~

146
metroidman 发表于 2012-5-23 20:13:38
楼主还是要学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147
红楼结社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5-23 20:18:24 来自手机
不一稿多发能行吗

148
武侠与玄幻 发表于 2012-5-23 20:37:18
社会风气

149
qgmyysj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5-23 20:50:36
你必须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才能揭发。有很多作者表面上看是一稿多投,但实际是合法的。投入后一个月没有杂志社回音,就可另投。这是著作权法里的

150
jonck 发表于 2012-5-23 20:59:20
whu123456 发表于 2012-5-22 08:19
请实名制揭发
只要给出了证据,为什么要实名揭发?
给自己被穿小鞋的机会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ddjd
拉您入交流群
GMT+8, 2026-1-1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