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soyk 发表于 2012-5-23 22:36 
1.每个在学术界混的人都有揭露学术不端的权利和义务。
2.如果你曾经有过学术不端行为,请赶紧主动承认错误 ...
1、在目前的国内学界,“人人平等”只是口号而已,甚至连口号都算不上。我们看到的是选择性惩罚。这论坛就是极好的注脚。很难想象,这样的选择性打假和惩罚,能真正净化学术风气。用来打击报复、欺负弱小也许有用。
2、一稿多发是学术不端里程度最轻的,所以《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中没有把它明确列入不端范围。当然本论坛是例外,而且这是本论坛打击的最重要目标(此类帖子最多,并且总是应者如云,但对大牛除外)。
3、据我所知,目前国内人文社科(自科不了解,不便评论)学者没有过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的,极少。本楼异口同声支持楼主者当中,估计也存在这个问题。这也是方舟子想打谁,基本上都不会落空的原因,他自己也解释过这个问题。
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高等学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其他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