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己知:甲的大米的生产率为10斤每天,葡萄酒2瓶每天,乙的大米的生产率为30斤每天,葡萄酒4瓶每天。甲与乙两人单位产量大米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米P”为: 1天/20斤;甲与乙两人单位产量葡萄酒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葡P”为: 1天/3瓶。那么,甲与乙两人单位时间内大米的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为:F=1/P=“米 F” =1/“米P”=1/(1天/20斤)=20斤/1天;甲与乙两人单位时间内葡萄酒的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为:F=1/P=“葡 F” =1/“葡P”=1/ (1天/3瓶)=3瓶/1天;
由于甲单独生产10斤大米的生产时间为1天,由于乙单独生产大米的生产率也为30斤/1天,但由于我们不知甲会如何支配生产两种物品的时间,但不管如何生产两种物品的时间都是一天,现在,设甲在一天内生产大米支配的时间是X (1≥X≥0) 天,那么,生产葡萄酒支配的时间就是(1-x) 天,根据公式:f=q/t—→甲米f=米q/米t (t= X)从而甲x天内生产大米的劳动生产率为:甲米f=米q/米t= (10斤/1天)×x=10 x斤/1天;根据公式:f=q/t—→甲葡f=葡q/葡t (t=1-X)从而甲(1-x)天内生产葡萄酒的劳动生产率为:甲葡f=葡q/葡t=(2瓶/每天)×(1-X)天=(2瓶-2 X)/每天
用同样方法可推出乙:由于乙单独生产大米的生产率为30斤/1天,单独生产葡萄酒的生产率也为4瓶/1天,但由于我们不知乙会如何支配生产两种物品的时间,但不管如何生产两种物品的时间都是一天,现在,设乙在一天内生产大米支配的时间是y(1≥y≥0) 天,那么,生产葡萄酒支配的时间就是(1-y) 天,根据公式:f=q/t—→乙米f=乙米q/乙米t (t= y)从而乙y天内生产大米的劳动生产率为:乙米f=乙米q/乙米t= (30斤/1天)×y=30 y斤/1天;根据公式:f=q/t—→乙葡f=乙葡q/乙葡t (t=1-y)从而乙(1-y)天内生产葡萄酒的劳动生产率为:乙葡f=乙葡q/乙葡t=(4瓶/每天)×(1-y)天=(4瓶-2 y)/每天。
如果,(甲米f+乙米f) /2=“米 F”,—→ (10 x斤/1天+30 y斤/1天)/2人=2 0斤/1天—→10 x斤/2+30 y斤/2=2 0斤/1天
(甲葡f+乙葡f)/2=“葡 F”—→ [(2瓶-2 X)/每天+(4瓶-2 y)/每天]/2=3瓶/1天—→(6瓶-2 X-2y)/ 2天=3瓶/1天
按罗辑应该这样吧?但事实归事实,你认为问题出现在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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