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土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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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为什么精英要主张妓女合法化 [推广有奖]

21
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1 18:35:00

嫖客是消費性服務的人。性工作者是生產性服務的人。

22
wlqbjs 发表于 2007-3-11 19:21:00
精辟!

23
sungmoo 发表于 2007-3-12 01:40: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11 0:16:00的发言:
妓女難道不是定義成:從事性行業中以出租性服務為主要業務的女人嗎?

什么又叫“性行业”?

什么又叫“出租”呢?它与“出售”有何区别?

什么又叫“主要业务”?

你如何区分“妻子”、“性伴侣”与“妓女”?

请别忘了:楼主的假设——世上只有三人。

你的论述永远活在不清晰与混乱之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2 1:43: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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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el6988 发表于 2007-3-12 02:42:00
以下是引用土灶在2007-3-8 23:41:00的发言:

这么说吧。假设全社会有三个人,一个人是富人,非常有钱,花不完;一个是女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一个是做豆腐的小商人,一天有做二斤豆腐的能力。富人的肚皮有限,一天只能吃一斤豆腐,而那个女人又没钱,这样做豆腐的商人一天就只能卖出去一斤豆腐,这个收入仅够他维持生活,没有节余,不能发展。这样,做豆腐的商人想卖豆腐卖不出去,出现相对过剩;而女人想买又没钱,只能挨饿;富人有钱,但是他只买一斤,这就出现了一个很难解的疙瘩,这样的社会肯定就不和谐了,经济也不能发展了。能想个什么办法让这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而且又和谐起来呢?面对这样的情况,你总得有个具体办法,有个具体措施才行,光空喊口号,让社会和谐,社会就能和谐吗?所以,在这方面,我还是比较佩服精英们的,他们就想了一个具体的办法,而不是空喊口号。这个具体的办法就是:让那个女人当妓女。

让那个女人嫁给豆腐商人做老婆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

也不一定,因为这样的话富人的性欲又得不到满足了。在一个人男女比例失调的三人社会里,怎样才能做到和谐呢?

用妓女合法化的经济分析来引出两极分化问题是不恰当的,一方面这个无法用纯经济的方法来分析,另一方面在贫富差距并不悬殊和社会保障相对完善的欧盟国家依然存在这一现象。

[I]In a time where the sun descends alone I ran a long long way from home to find a heart that\'s made of stone I will try I just need a little time to get your face right out of my mind to see the world through different eyes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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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2 12:2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12 1:40:00的发言:

什么又叫“性行业”?

什么又叫“出租”呢?它与“出售”有何区别?

什么又叫“主要业务”?

你如何区分“妻子”、“性伴侣”与“妓女”?

请别忘了:楼主的假设——世上只有三人。

你的论述永远活在不清晰与混乱之中。


1.我的話不關樓主的事。

2.行業是一群人約定行規,以產品區別於其他活動的生產部門。性行業是提供性產品的人按行規做事的部門。

3.主要業務是工作時間在八成以上都從事的活動,並在其收入上超過總收入八成。

4.出售所交易的是產品的排外使用權,收入獨佔權,以及轉讓這兩個權的權利。出租所交易的是一部分使用權。

5.妻子與性伴侶的八成的工作時間與收入不一定是在提供性產品,妓女則一定是。妻子與性伴侶的區別妻子不一定提供性產品。

你沒有論述,連有沒有活在不清與混亂中的本事也看不出來。

26
荷塘玉 发表于 2007-3-12 12:31:00

哈哈,笑谈!

原来遍地都有人渣.支持妓女合法化的人先把自己的母亲,老婆,女儿放进去试试.先满足那些饥不择食的人吧!

最好你本人也去做公关鸭!

法律的缘由是因为有人会象你那样逆向思维,所以才禁止的.须知你爽了,你的老婆,女儿可就要享受你"爽"留下的后果。

人大经济学论坛里也有鼓吹这些方面的人,真的长见识了.

27
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2 12:41:00
以下是引用荷塘玉在2007-3-12 12:31:00的发言:

哈哈,笑谈!

原来遍地都有人渣.支持妓女合法化的人先把自己的母亲,老婆,女儿放进去试试.先满足那些饥不择食的人吧!

最好你本人也去做公关鸭!

法律的缘由是因为有人会象你那样逆向思维,所以才禁止的.须知你爽了,你的老婆,女儿可就要享受你"爽"留下的后果。

人大经济学论坛里也有鼓吹这些方面的人,真的长见识了.


雖然我對合法化持中立態度,不過並不妨礙我指出你的假設有什麼含意。第一,你在假定男人有權力而且能夠逼使女人從娼。第二,你認為允許做一件事就是必須去做這件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2 12:41:23编辑过]

28
TravisBickle 发表于 2007-3-12 18:57:00
以下是引用荷塘玉在2007-3-12 12:31:00的发言:

哈哈,笑谈!

原来遍地都有人渣.支持妓女合法化的人先把自己的母亲,老婆,女儿放进去试试.先满足那些饥不择食的人吧!

最好你本人也去做公关鸭!

法律的缘由是因为有人会象你那样逆向思维,所以才禁止的.须知你爽了,你的老婆,女儿可就要享受你"爽"留下的后果。

人大经济学论坛里也有鼓吹这些方面的人,真的长见识了.


我反对用法律禁止你吃SHI,但这不意味着我也要吃SHI.

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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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玉 发表于 2007-3-13 08:45:00

好玩.正象前两位所讲,法律允许你可以不去做.但是这个世界上不只有你一个人,关键保护的是弱者,不是约束诸君那样能够自律的人.

对于从事和有企图的人,加以约束,可以使的他们知道那是犯法的,有这个约束之后就可以把限制那些摇摆的人不去从事,而那些非要从事的人恐怕只有加以惩罚了.

现在是各位高才生不会去做,不排除少数,但是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弱者需要保护,你总不能说先让其从娼,然后从良吧.

30
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13 13:20:00

難道中國法律允許逼良為娼?我猜一些好心人的意思是,這條法律目前執行得不好,等同虛設。

第二,我不負責任地猜,如果一名女子除為娼外別無生路,這些好心人不允許她們走這條路。我同意,但前提是,必須有人使她們活下去。這錢誰來支付?不準嫖客支付,是要由慈善機構與政府來做了?我不反對。有人欲求不滿,找不到妓女,也應該由這些機構幫助,而這些人是願意付錢買這些幫助的。假設政府收了錢,又將部分錢用於可憐的女子身上,將部分用於服務欲求不滿的人。若有這服務,我同意這是不錯的事。

第三,這服務是什麼呢?猜想一:教會式的靈修課程,轉性能量於腦力體力生產力。猜想二,配對情人,形成美滿家庭。兩者都收費。第三,使可憐的女子不再可憐,學會一技之長,能當妻子,或者會製告仿真泄欲公仔。

我的看法是,若這些有效自然好。但有沒效不是我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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