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发补贴,注意个税问题
再有几天,国庆和中秋就要到了,很多的企业为了感谢员工的辛勤工作,会给员
工发放一些福利,有的是现金,有的是购物卡,有的是大大的月饼礼盒,大家
“分田分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税务风险。
一、发放现金,个人所得税肯定不能少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节日补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此条规定,
中秋节发现金属于与任职有关的所得。要与当月工资合并计为一个月工资收入缴
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 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
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
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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