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清算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后 15 日
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 15 日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一)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项目所得,纳税人应提供如下资料:
1、工程作业(劳务)决算(结算)报告或其他说明材料;
2、参与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外籍人员姓名、国籍、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
间、地点、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相关费用等情况的书面报告;
3、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
4、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注册会计师对境外付款凭证的
确认证明.
5、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6、支付人全部付款明细、前期《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扣缴企业所
得税报告表》和完税凭证等资料。
(二)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
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提供如下资料
1、以前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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