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
出资义务是股东对 GS 最基本的义务,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或抽逃出
资将损害 GS、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你该
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吧!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非诉讼方式 一、有三处规定
1、发起人另行募集股份:股份 GS 认股人到期未缴纳出资,经
发起人催缴后逾期仍不缴纳,发起人可以向他人另行募集股份(《GS 法
解释(三)》第 6 条);
2、对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GS 通过 GS 章程或股东会决议,
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
求权等权利进行合理限制(《GS 法解释(三)》第 16 条);
3、解除股东资格:对瑕疵出资股东,经 GS 催缴后仍不履行
的,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GS 法解释(三)》第 17 条)。
二、分析和应用
1、【1】和【3】异曲同工,【1】针对股份 GS,【3】针对有限责
任 GS。以股份 GS 的资合性看,向他人募集股份也就是否认未出资股
东的股东资格;以有限责任 GS 重视人合性的特点看,解除股东这一身份
是非常严厉的措施,所以限定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