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解决资金缺口,常常会通过贷款、借款等方式进行融
资,对于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因为债权人的类型可能是金融机构、企业或者个人,所以并
非都能向借款人开具发票。那么此类利息是否可进行税前扣除,如果可以税前扣除又需要
符合怎样的条件?我们将通过以下一则案例,进行简要分析。
案情
A 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民间融资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民间借贷所支付未
取得合法有效支付凭证(发票)的利息,在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核定时进行了税前扣
除。税务机关在税收检查时却认为 A 公司的此项利息支出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发
票,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即对 A 公司作出了税务处罚决定。A 公司对该处罚决定不
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 A 公司虽然未能就所支付的此类利息取得发票,但能提
供借款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利息应属合理性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撤销了对 A 公司的税务处罚决定。
律师分析
税务机关之所以对 A 公司进行税务处罚是因为将 A 公司的行为定性为故意隐瞒企业所得
的偷税行为。关于偷税行为的构成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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