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生鲜乳购销合同收购人:
销售人: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购人与销售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经见证人见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收购时间为
年月日至
年月
日。2.收购量为
公斤/月,收购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生鲜乳收购基准价格为
元/公斤,当地有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并公布交易参考价格的,收购人和销售人应参照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为鼓励销售人提供优质生鲜乳,生鲜乳最终收购价格按收购人和销售人商定的质量等级有所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