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事对第三人的独立责任
董事制度是各国公司法的中心。董事的义务与责任也是学者们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国目前对董事责任的探讨多集中在董事对公司的义务与责任上,而对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则关注较少。本文旨在对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进行探讨,以期完善董事责任制度,加强对董事的规制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约三万九千字。 第一部分 董事对第三人的独立责任概述 本部分首先介绍了董事对第三人独立责任的定义和特征,认为它是董事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因其过失的滥权行为致第三人损害时而应独立承担的法律责任。然后对董事对第三人的独立责任和公司的社会责任作了区分,认为后者体现为一种道德上的思潮,以利他主义为基础;而前者则是严谨的法律制度,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为基础。本部分还对世界各国的相关立法作了简介,并简要论述了这一责任的性质,指出董事对第三人独立责任是特别法定责任和一般侵权责任的混合。
最后,论述了这一责任的意义,指出它有利于规制董事滥权行为和对大股东滥权形成制约。 第二部分 董事对第三人独立责任的理论基础 首先,本部分对法人本质学说进行了反思,指出法人实在说虽然较法人拟制说为优,但它反对个人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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