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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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对勇气、决心的呼唤与敦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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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fu999 发表于 2012-7-15 0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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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不与民争利,蓄水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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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把劳动者比作蓄养的鱼,说明你的膝盖是软的,还有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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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oo 发表于 2012-7-17 09:09:39 来自手机
不认同现在出新的分配制度,因为分配关系由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决定,所谓新的分配制度就是新的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而这些在现在的生产力条件下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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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理论的新阵地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new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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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2-7-17 10:10:50
凡是玩这类“政策”游戏,实际已经表示自己控制的地盘上唯有一个大老板,可放可收,可大可小,一切都在掌控中,其余的都是伪劳资关系,至多是监工与家奴看给谁多给谁少,平衡一下而已。要是在权利平等的环境里,才有真正的劳资关系,劳资间第一次分配都是自行议定。双方都是主人,靠谁来“政策”规定,也就是在税收问题上做些第二次分配调整,绝不允许哪家权力大佬去干预第一次分配。楼主还“杀出一条血路”刀光血影,危言耸听,这种按奈不住内心的急切恐怕是帮了倒忙,给家主添乱,流露出不宜透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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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2-7-17 14:45:42
初次分配是基础,初次分配对劳动的不公是“痛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牛鼻子”。

        分配制度之所以必须改革,十七大之所以作出“两个提高”的决策部署,是因为现行的分配制度有“前非”,真改就必须有勇气、下决心“痛改前非”,分配制度改革,必须抓住“两个提高”尤其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个”牛鼻子“,分配制度改革,最需变革的是初次分配制度对劳动的不公。

    真想落实“两个提高”,真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变革旧的分配制度,创建新的分配制度:

   一,在初次分配中调整“国民”所得比重,要有勇气并下决心实行留利于民—— 国家、ZF不与民争利,蓄水养鱼。

   二,在初次分配中变革“远劳亲资”的收益分配制度,要有勇气并下决心变革对劳动不公的初次分配制度,实行还利于劳——建立和完善工薪制度,遏制“利润侵蚀工薪”;创新收益分配制度——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资本不再独占收益。
       【早在2007年,收入分配问题就引起高层的重视,当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此后党和国家一再强调提高“两个比重”但事与愿违,“两个比重”非但没有提高,反倒继续下降】。——摘自2012.07.09人民网>>理论导读>>《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什么》

         正如该文所言:如果从2004年起,6次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的努力,假如有一次能够成功出台并且得到切实执行,收入分配领域积累的问题可能也不至于像今天这般严重”


        “没有好办法”之类的“没办法论”,是推卸责任的说法,是为缺乏足够的勇气和决心而不负责任、不努力作为做辩解.

       应该深刻反思、反省——出现“事与愿违”现象,敢问“顶层设计者”:究竟是找不到准“重心”?是太有“耐心”?还是缺乏敢做敢为的勇气与决心?
    7月9日,人民网“理论导读”以“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推出了《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什么》,称“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又何尝不是对勇气、决心的呼唤、敦促?

     人民网“理论导读”以“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推出了《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什么》,称“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又何尝不是对起码的良知的换与敦促?

    人民网“理论导读”以“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推出了《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什么》,称“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 又何尝不是对责任、良心的质疑、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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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2-7-17 21:24:28
“老板一年能赚几百万,我们辛辛苦苦打一年工却只能赚几万块,而且两年来也没涨过工资。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 ——《人民日报 》(2009年12月3日18 版)《提高“劳动所得”势在必行》.

老板们与朱孔孟们之间为什么会两极分化?其实谁都心知肚明——不是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而是初次分配中因袭着的旧规矩——制度对劳动不公(朱孔孟兄弟是明知故问,看有没有人事实求是地告诉他,盼铁成钢说的是明明白白的事实,只不过“精明”人都不这么说而已)

在“市场经济”论者看来,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没有什么自由不自由之别,不能也没有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分,老板们与朱孔孟们之间的分配所因袭的旧规矩——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制度,是天经地义的,因而也是国家、ZF无权干预的“市场行为”。

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建立过程中,一位被人们称为“总设计师”的长者曾反复强调: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他曾今提醒决策者必须把好“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这条底线,“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

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别的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即使是初级阶段),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分配上,就不能因袭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旧规矩,就是要通过变革分配上的旧规矩,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来体现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要守住“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这条底线,就必须变革非社会主义市场经的分配制度,创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薪制度和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为何17大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决策部署落不到实处并出现“事与愿违”的现象?还不就是初次分配中的旧规矩——制度对劳动的不公“涛声依旧”?就是因为在分配中、在初次分配中因袭了“市场经济”的旧规矩,就是因为分配制度改革遭遇到“市场经济”论者的反对,就是因为因为分配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就是因为少了“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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