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体劳动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问题,《资本论》第一卷中作了详细地阐述。简单来说,就是劳动的有用性使得后续的劳动发挥着对之前的劳动的一种肯定的作用,通过这种作用,被耗费的生产资料不是被白白地耗费,而是将其价值作为必要劳动时间累加在产品上。如果没有这种后续劳动的有用性,之前耗费的生产资料就只会被白白地浪费掉了。举例来说,发电燃烧的煤,只有其产出的蒸气被发电工人的劳动利用来推动汽轮机发电,耗费的煤炭的价值才能作为产品的电的价值来计算,否则,由于不能实现从煤炭到电的物质变换,耗费的煤就只能是白白地浪费了。这里的关键是,只有通过发电工人而不是纺织工人或其它工种的工人的具体劳动才能完成这种价值的转移。
不知这样解释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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