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比较显著的内容特征除了搞“社会必要劳动”,还有就是所谓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了,简称简复劳动。马克思为了自己的理论需要,把全社会的劳动力按“平均熟练程度和强度”一律进行平均化或无差别化处理。可是说来有趣,既然已经平均化或无差别化处理,劳动力耗费劳动已无差别,怎么又冒出一个什么“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差别来了呢?这不是前门拒绝了差别,后门又主动迎进差别了吗?
实际上,这不是马克思刻意想要这么做,而是他的理论解释力面临难以回避和克服的障碍而不得已而为之。比如,一个年轻学徒和一个年长师傅,或者按现在的说法,一个体力劳动者和一个脑力劳动者,按马克思的解释,在同一劳动时间内,他们所付出的劳动是不相同的,后者要比前者劳动量复杂而“大”,是前者简单的“自乘或倍加”。那么,其根据是什么呢?马克思称,这是由他们背后的“社会过程”决定的。背后什么“社会过程”,如果没猜错的话,无非是劳动者前期的教育训练花费之类的东西,用通俗的话说,前期投入转化过来不就是多吃了两碗饭,积蓄了更多的力气,在生产中一并爆发出来,所以劳动量就“大”了起来等等。这听起来似乎也蛮符合 “物质守恒”,投入大产出就大。至于是否可以大到“自乘和倍加”或什么的程度,恐怕就算借给马克思一百个脑袋,他也无法算清这笔只有上帝知道的“哲学帐”。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力来自于其生活资料的等量转化,人们现实中如果对比支出劳动力的主体就会发现,年轻的或体力劳动者实际要比年长的或脑力劳动者消耗的生活资料的量普遍要大,按物质的质能守恒定律,耗费大应该代表劳动力支出大而劳动量大才是,而不是相反。这量小的怎么变成了量大的什么“自乘和倍加”起来了呢?按劳动力支出的主体,怎么也不可能因此得出年长熟练的劳动者的劳动是复杂劳动,年轻新手的劳动者的劳动是简单劳动的结论来。
事实上,马克思玩“背后社会过程”对比劳动力主体只不过是虚晃一枪,他根本没想过要用这笔糊里糊涂的“哲学帐”来论证简复劳动的差别。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马克思在对比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差别时,已经不在考察作为支出劳动力的主体身上,而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转移到了劳动所作用的对象上,即把劳动对象的变化量作为判别劳动力耗费量的大小依据了。“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资本论》 第一章 商品)。换句话说,复杂与否不是劳动力耗费本身的事情,改由劳动产品来反映,复杂劳动的产品化为简单劳动的产品,然后由简单劳动的产品“自乘”或“倍加”调整补齐,达到与复杂劳动的产品相等,以此证明简复劳动的差别存在。简言之,劳动是复杂或是简单,不看原因,而看结果。
可见,从马克思脑袋跑出来的东西无不充满这种“乾坤大挪移”的哲学陷阱,人们如果稍不留神就会被其坠入五里云雾而迷失方向,深信无疑,失去应有的基本判断力,从而自觉不自觉的匍匐在其理论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