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进了这么多大侠的板块,楼主的这个题目还是有很看头的,我基本上同意楼主的观点。
我也觉得政府这样平抑房价的措施有一定问题,基于以下几个判断:
1、希望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减少需求,难以实现,因为去炒房的人,有相当多,是有相当大的体制外金融市场的资金,这一部分不受政府宏观调控来影响,这一部分就是浙江、江苏、广东发展起来的民间借贷市场。而住房的消费者(区别于炒房者)是低收入者,提高贷款利率,同样让他们没有办法购房。如果说提高利率,减少了总需求,降低了房价,同时也降低了真实住房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没有达到住者有其屋的政府调控目的。(政府调控的目的,不能是为了降低房价,而降低房价,而是要达到住者有其屋)
2、对于炒房者来说,我也同意他们的积极作用,跟其他市场的市场没有区别。不过他们的积极作用我觉得不应该是平抑房价,而是找到房价的真实水平。但这个价格水平,可能是令很多真实住房消费者的都消费不起的。这个问题也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商品市场几乎全部商品的全部问题,因为当时很多“二道贩子”、“倒爷”起的作用和现在的炒房者的作用近似都是找到商品的真实价格水平。只不过商品经过长时间的价格管制,一直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而改革后,价格飞涨,这一问题后来,主要是通过国家上涨工资的方式来解决了。当然这一方式,在现在的借鉴意义不大。
3、国家要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住者有其屋),需要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经济适用房中,还要大力监管,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建造销售中,也有很多问题。这才能达到住者有其屋的目的。
这一判断基于这一思考:按照经济学的供经和需求曲线,很显然,目前的真实住宅房需求,也会大于目前的供给,在一个没有政府管制(这里指计划管制,或者严格的管制高价)价格的上涨是肯定的。如果想在真实住房消费者现有收入水平上实现住者有其屋的目的是几乎不可能的。
4、房地产价格高,的原因不全是房地产商获得了高额利润,就算让一个普通消费者购买一个成本价的房,也是很困难的,因此,想通过挤压房地商的利润来达到降价的目的也是很能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