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承包法合同法
土地租赁承包法合同法1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社员代表人: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村的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用途使用,该田地总面积为
亩(具体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记卡为准)。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亩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从第年起每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年内缴当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
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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