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章程
一、开车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当由
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抓斗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抓灰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
.5米后,重新将抓斗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当立即
停车。3、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该先
鸣铃。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
除检测、修理
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抓着灰的抓斗悬在空中停留。
7、检测、修理
门式抓斗起重机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
“禁止和闸
”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
“禁止通行
”的标志。
8、运转
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转
时进行检测、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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