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章程
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
1、炸药和雷管的储存量不能超过药库的设计储存量:
2、炸药雷管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
3、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并按照指定地点
按不同种类分别存放,不准混放。
二、民用爆炸物品发放:
1、严格火药雷管的领退手续,领退要当面点清,数量必须与领单相符。
2、没有导通和未编号的雷管,严禁发出。
3、领取炸药和雷管必须要使用
专用箱子,否则不予发放。
4、药库必须建立总帐,及领退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三、放炮工专用雷管空箱或空箱都要分别存放,并排放整齐。
四、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1、装卸与搬运炸药和雷管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扔、摔、碰、撞。
2、人力搬运炸药和雷管时每人每次一箱,不准扛运。
3、库内搬运采用人力搬运。
4、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炸药箱子要码放整齐。雷管箱子允许码放两层。不准倒放、立放。
5、汽车行驶速度,运输硝铵炸药时在正常情况下接普通货物速度行驶
;运输雷管时正常情况下
,不许超过
20km/h
,天气不好不许超过
10km/h
。6、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路线,不准擅自改行,不准在中
途逗留,也不准其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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