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工作监护制度
1.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所有的人
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1.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监护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区内,若工作需要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准许一名具备
实际经验
或几人同时工作,监护人须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详尽指示。
1.3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安全措施绝对可靠时,方能参加工作班。监护人可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等情况,增设专人监护,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1.4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应指定能胜任者临时代替。若监护人长时间离开现场应当由
原工作票签发人更换新监护人,两监护人做好必要的交接。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和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向监护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配电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
票仍由负责人执存。
2.2间断后继续工作,不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清扫并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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