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三违”举报制度
煤矿十八项管理制度之三违举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每个员工的最根本利益,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经过研究制订了三违举报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章程》、《操作章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不断增强全员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积极主动制止三违,举报揭发三违。
二、全矿干部、员工人人都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三、举报人必须要把三违个人姓名、三违时间、地点、违章事实书写清楚,个人署名后投入三违举报箱或亲手交给安监站主管人员,对不能书写的举报人,可直接向安监站主管人员进行汇报,矿负责对举报人保密。
四、奖惩办法:
1、根据举报内容,经追查核实后,矿对举报个人一次性给予50-250元的奖励。
2、对现场制止三违,避免事故的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100-250元的奖励或记功。
3、泄露举报人姓名,除一次性给予100-250元处罚外,并调离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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