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操作章程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之后
,持有驾驶执照方能开车,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喝酒后驾驶
和不得超载。
3.运输机械的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应按第二十五章有关规定执行。
4.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当事先
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案和安全措施。
5.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6.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该先
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
7.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8.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
40℃以上,方可起步。
9.水温未达到
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合理使用
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10.行驶中,如果发现
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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