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职责的警察,必须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警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警察局决定推出警官专项考核方案。该方案旨在测试警官的基本警务技能、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判断力、现场操作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能力,持续提高警官的综合素质。
警官专项考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核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警务实务、刑侦常识等方面,考核方式为笔试。
考核内容涵盖公安综合应用系统、刑事侦查技术、警戒技术等方面的应用技巧,考核方式为机房模拟练习。
考核内容涵盖现场处置、人机交互、火器操纵等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方式为实地模拟练习。
考核内容涵盖警情应急处置中的心理判断和应激处理能力,考核方式为测评问卷和模拟演练。
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的不同,考核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总的原则是,考核标准必须严格、科学、公正。
依据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警务实务知识点进行测试,考试及格线为60分及以上。
依据系统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进行测试,达到85分及以上。
依据实际操作技能表现来测试,根据所出现的问题、表现程度等综合评价,达到90分及以上。
根据考核人员的心理状态、自控能力、反应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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