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楼工程安全施工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之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之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之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果发现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的装卸。工具应当随时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和登高用具,应当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来的物件及余料应当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允许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作业或应当立即恢复。
7.临边作业:
(1)首层高度超过2.7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
度超过2.7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水平网一道。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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