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停薪留职管理办法(审议稿)
晋煤集团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审议稿)
为贯彻落实五届二次职代会精神,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通过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畅通人员退出岗位通道,提升岗位用工质量,整肃劳动纪律,实现提升劳动效率,降本增效目标,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停薪留职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省内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机关处室城镇合同制在岗员工。
三、停薪留职条件、期限及待遇
(一)停薪留职条件
申请停薪留职的员工,须在集团公司实际工作满5年。
(二)停薪留职期限
1.停薪留职时间以年为单位,停薪留职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2.本人提出停薪留职签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签订无固定期停薪留职协议。
3.停薪留职到期的可以继续申请停薪留职,具体按到期时的相关政策办理执行。
4.停薪留职人员复工满2年,符合集团公司内部提前退养、离岗
休养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停薪留职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三)停薪留职待遇
1.对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期间劳动合同文本中止执行,企业不再支付相关薪酬福利待遇。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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