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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哲学] 《物象知识转换理论》IV编:141 语法语义物象结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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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天 发表于 2025-8-27 08:53:4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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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语法语义物象结构

句子或语法的语义物象结构理论内容,是物象学的语义物象理论必要的不可缺或的组成部分。首先,为什么语法与语义密切相关?因为语法就是组织语词说话,话句就是陈述一件完整的语义物象事态的表达形式。其次,语法的最大单位是句子。语法形式就是不同词性的词语组织规则,它体现句义物象结构,无论句子语义是真值的,还是虚拟的。虽然,语法规则对于语义真值会产生重要的积极的约束力量。比如,形式语言的语法规则对语义真值产生决定性约束力,虽说这种约束力是一种意象力。

句子是用词或者词组构成的,它能表达完整的意思。也就是说,它能告诉别人一件事,向人提个问题,提个要求,或者表示某种感情,让听者、读者理解接受、明白。这是语言学对于语句概念的定义性解释。但是,在物象学理论逻辑看来,语句含义物象是指一句话陈述实体过程的物象结构的场域,句义物象场域在时空上远远大于词义物象。句义物象结构与词义物象相比较,句义物象结构除了独语句外,一定是具有多个词义物象组合的时间与空间过程的物象结构,所以,语句需要多个语词按语法规则串联起来。句义物象结构可能是物体物象与精神物象的组合体。语言社区意指或指称是限位于语词。话语句子是语言使用者表达意指、意图而发生,句子语义物象结构场域与语言社区意指无直接关系。语篇是由众多句子组成的物象结构场域广大、细密的陈述。

每一个句子、话句都是以一定物象结构为依据的,它代表一定事物或事态的过程。只有当用它们所描述的事物来比喻或象征它事物或事态时,这些语词组成的句子才具有语句含义即句义。句义物象理论认为,因为语言符号都是通过比喻或象征来实现表达描述事物的。但是,在现实中,语言(符号)的描述、理解、分析(指称)与比喻和象征,却是同时存在和发生的。然而,只要我们坚持语词的指称和语义信息所代表的是事物所形成的物象的理论前提,就不难发现,任何语义即比喻或象征的描述,无一不是以语词指称的依据物象为基础和条件。但是,语言的指称和语义两种功能作用应同时存在,不应相互被“吃掉”。但是,它们的依据都是共同的,那就是物象理论。

句子离不开语法。语法规则是句义、语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物象结构是句义物象结构的重要成分。每一个人对于自己亲历的社会活动事件都会形成一种事件记忆,每件事情都是由一定数量环节组合起来的过程。这种记忆就是人的社会活动物象结构记忆。除了物象结构记忆之外,就是语言文字形式的陈述。话语的句义物象结构是以词组通过语法串联起来的意象力作用的成果。

I、怎样区分语指称与物象结构

在现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理论中,语言学家语言哲学家们把语言指称和意义的关系搞得很复杂。人们甚至可以说这种语言指称与意义关系混乱不堪。其原因是,语义意义论中的“意义”与语言所表达的知识对象之间仍然存在一条鸿沟,即意义理论的目的是企图使用“意义”让语言理解直接抵达实体,但是“意义”本身却不能直达知识的对象即实体。西方语言哲学家对语言指称和意义问题的研究有相当悠久的历史。但基本上是两种理论,即指称理论和意义理论。我们的目的不是要介绍这两种理论,而是要借用它们来证明语言指称和意义的本质是物象的理论。这里的“意义”将被“语义”一词取代,句义是语义的同义词。

大家知道,语言学在语句阶梯就联系到语法,句子成分与词汇的成分就复杂起来了。虽说词汇的词类很丰富,但是由词类组成句子的类型多得难以计数。在不同类型语句中,词义物象会发生一定变化,句义物象场域时空状态以及各个物象关系较为复杂。因此,句义物象是物象场,或是物象关系域,是多种物象的组合体。语义物象逻辑本身并不决定语义真假值,但是,以往语言哲学家都是企图通过语言逻辑本身找到语言真值的路径。这就是语言形式化。逻辑学家试图建立形式化的语言规则、规范,使语言陈述与实体存在规律、关系相一致性。但这些知识只能由理智和直觉才能达到知识的彼岸。虽然它们离不开感观语言知觉,但这却是不依感官知觉所决定。

我们认为,从语言功能的角度看,把语言分成指称和义两个方面比较符合语言具有描述事物和表达复杂的思想情感的实际情况。这样,就有一个怎样区分语言指称与意义的标志问题。大家知道,从语言学来说,语言由语词和句子这两种成分构成。从语法规则来说,语词有词性的区别,句子有句子成分组成。因此,我们可用语词词性和句子成分来作为区别语言指称与意义的标志。我们用词性和句子成分作为区别语言指称与意义的标志,并不是说语词就是表示指称,句子就是表达义。一般来说,实词主要是用来表示指称,虚词与实词相结合就表达意义。对于句子来讲,它主要表达义同时必然含有指称。这样区别语言的指称和义,的确过于抽象。下面我们用语言哲学家们,关于语言指称理论和意义理论来说明。

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情形,就是西方的表音文字与汉语的表意文字是有很大差异的。但是,人类主要的规范化语言,在语法上有很多共通的规则。比如,在词性方面,汉语词汇分类为实词和虚词。其中实词六类:它们是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等;虚词六类:它们是副词(也有学者将其划归实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和象声词等,还有褒义词、贬义词、同义词、反义词、近义词等。而英语词汇3)也划分出名词、代词、数词、形容词、副词、动词和介词等。代词分出人称代词、物主代词、反身代词、相互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关系代词和不定代词等。英语的句子划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等。英语句子由不同的成分构成。常见的有:4)主语(subject),谓语(predicate),宾语(object),定语(attributive),状语(adverbial),补语(complenment)等。可见,英语在句子成分方面,也是大致与汉语相近。因此,我们借用西方语言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关于语言指称和意义的研究成果是有效的。

语言指称理论,主要是指专名和通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不限定摹状词所指的对象,以及语句所指的对象。指称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弗雷格和罗素。罗素倡导的“摹状词论”或“描述理论”。涂纪亮说:“罗素主张专名和通名不过是缩略的或伪装的摹状词,名称与有关的摹状词是同义的。”5)罗素在写《论指示》那段时期,认为专名的指称对象是我们亲知的事物,它们是一些非语言的实体。后来他认为,专名所指示的对象便不再是一些非语言的实体或简单之物,而是“一簇簇所经验到的性质和关系”6)      弗雷格认为,专名的指称只能是一个特定的对象,而不是一个概念或一个关系。专名必须对于对象有所描述才能指称一个对象。至于通名的指称问题,与弗雷格所说的概念词和概念的对应有关。他没有经常使用“通名”这个词,但从他的著作中可以看出,概念词也就是通名。他认为概念也就是概念词的指称,概念词是通过它的意义或涵义而与概念相系的,对象则隶属于相关的概念。他说:7) “普通的概念词的作用,恰恰在于表示一个概念。” 与语词的意义不同于语词的指称这个基本观点相对应,弗雷格也把语句的意义与语句的指称区别开来。在他看来,语句的意义是语句所表达的思想(命题),语句的真值则是语句的指称8)。由此可见,语言指称理论就是证明语词和句子是怎样描述表达事物,但是并没有说明人的感官在感知事物后,是怎么样转换成语词表达的;更未曾说明当我们阅读语词和句子或一篇文章时,记忆思维中形成了什么样情景,事物并不在我们面前,它们远距离我们,我们看不见摸不着它们,但是我们能够认知它们,但是不是感知它们。要问我们是通过什么认识事物的呢?难道就是语词和句子,就是语词和句子的指称吗?应当说,是语言指称和意义的信息激活了我们记忆思维中已贮存的它们所指示代表的事物的物象,我们通过物象,或者说依赖于物象而认识世界事物。

但是为了有效地说明语词与句子描述对象的功能差异,我们根据语词有实词和虚词的特性,将语词描述事物的方式分成“指称”和“”,一般来说,实词描述事物的方式是语词的指称,比如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和副词(副词是实词还是虚词,尚有争议),9)实词与虚词相结合构成的句子描述事物状态的方式是义。

II句义物象结构的本质是感知实体存在性

语词的“意指”一词,有不同的内涵。本文的“意指”是指语词的指称和意义的简称,而有的符号学家对于“意指”是专指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符号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就是意指关系,能指和所指就是通过意指方式结合成为符号的。”“在符号学著作中,‘意指’既指符号能指和所指的结合方式或行为过程,也指这一过程的结果:一种更深层次上的意义。10)

人们对话的目的是通过实体物象感受和体验实体存在性。如果对话不能感受实体存在性要求和愿望,那么,对话就变得无意义和无效性。阅读如同对话的目的,由此句义物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效用性。但是,由于句义物象是种类繁多的实体物象,它们的实体存在性是千差万别的,所以,须要区别对待才是合理的刚性的理论需要。总体讲,句义物象有物质实体存在性和精神实体存在性,前者实体存在的稳定性固定性程度高,后者实体存在的变动性情绪性程度高。同时,人们须要认知清楚,通过语言意象性质功能认知体验实体世界存在性,从来不是由语言符号直接抵达实体世界的,而是须要通过语义物象或句义物象这个心理中介物才能实现,并且只有语言意象力的直觉认知能力,而不是感官知觉能够实现从语言符号达到认知世界的目的。

语句意象是“语符”形式的知识,只有句义物象才是由多个语词意指形成的事物信息链条的实体存在性。没有语义物象或句义物象作为心理中介发挥作用,就不可能通过“语符”理解达到对于实体存在性的体验或把握的状态。

与其说涵义、内容即实在者物象在语音文本中,不如说在说者和听者、写作者和读者的心灵意识中。对于不识汉字的外国人来说,一本中文教科书是没有作用的。反之亦然。

一种语言形式的存在,不可能不包括人们对语言的使用,如果某一种语言不被使用,这种语言就会消亡。这种例子不胜枚举,全世界有数以千计的语言已经消失,如印地安语、甲骨文等等。因此,语言始终是与语言的使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语言,不论是它的产生,还是它的形成和使用的过程,都是人的一种社会行为,是人的社会活动。人的语言行为、活动本身并不能直接使自然物体的存在状态产生物理性的改变;人的语言行为、活动所能够直接改变的对象就是人自身。狭义地说,一种语言的功能作用只能直接改变知晓这种语言社区成员的思想或行动。

语言交流活动包括说、听、写、读等四种方式,人们生活在这四种方式的语言交流活动中。本来说与听是在同时空状态下发生的语言交流活动,由于现代科技的成就,改变了说听只能同时发生的原始交流形式。广播、录音、录像、电视、互联网等现代语言交流工具,使说、听两种语言使用方式在跨时空的状态下进行。这进一步强化了语言交流是一种意象的感受和体验这种结论。

写与读是文字语言优胜于声音语言的一种使用功能。人们通过文字语言记述对于实体世界的认识,使知识有了贮存在头脑之外的形式,从而让由个别人的科学发明创造获得的知识得出永久性的传播,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的进步和文明。人们运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思想、情感状况,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精神生活。

阅读是一种对文字意象的感受和体验。象形表意文字更是明显。例如“车”字(第30页):这是一个典型的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的多数写法是车厢、车辕和两个车轮俱全,形象逼真;后来车轮逐渐简化为一个。

如用“汽”字与“车”字组合,就是“汽车”;如用“火”字与“车”字组合,就是“火车”。人们通过“汽车”或“火车”这两个词组,就能够认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车和各不相同的用途,而不必要去亲眼看见它们。这就是人们通过约定俗成的语词意指的信息,可以在记忆思维中贮存相关的实在者的知识;还可以通过听、看、写、读语词激活记忆思维中相应的实在者物象。人们通过文字表达的知识就是意象。这就涉及语词为什么能够描述表达物象和物象知识的问题,它涉及语言和文字的起源。

语言的指称与语义并非等同,语言哲学家看到这一点。但用什么依据来划分语词指称与语义,有很大的差异。我认为每一个语言指称对象都是由物象转换出来的所决定的,而语词、句子、段落的含义则是由比喻或象征构成的。它们都是由语词信息代表的物象为依据的,只要解决了语词指称的依据,其它一切问题将迎刃而解。即使是在数学描述领域,也不例外。例如,(11)德国哲学家弗雷格在其论文《意义与所指》中指出,语义和指称并非等同。他举了一个例子:“晨星”和 “暮星”都是指太阳系中的行星——金星,太阳升起前的金星称为“晨星”,太阳落山后的金星称为“暮星”,虽然两者所指的对象相同,但其词义显然是不同的。这里面就有个物象问题::“晨星”和 “暮星”都是指太阳系中的行星——金星,这不错。但是,这两个语词所指的“金星”的物象并不相同,“晨星”指的是太阳升起前的金星,“暮星”指的是太阳落山后的金星。即便在人视觉信息中,也很容易辨明这两个词的物象是不相同的。在这两个语词的物象中,就不仅仅是金星本身了,而是由观察金星的人、太阳和地球及其这三者位置来决定的。也就是现象学家庞蒂所说的视觉对象“斑点”不能脱离“场”而孤立存在,“晨星”和 “暮星”这两个词并是对金星做出孤立的表述,而是对金星所处在太空不同位置的物象描述。所以,这两个词本身只是指称,而不是句子,要它们具有句义,就必有其它的语词参与进来构成句子。有句子就是指称,没有句义。例如,有学者认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和“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城市”都是“北京”,但它们各自反映的句义却不相同。根据物象理论,这两个句子都是指称句,它们本身单独构成句义,它们各自表述的物象差别而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与“2008年奥运会”。这两个物象都不是感性(通过视、听直接)认识获得的信息,而是理(智)性(通过语言间接)认识获得它们的体验信息,这在外国人身上会更加明确。这两个句子所表达的物象是有明显差异的,而不是仅仅指称同一个“北京”。

我们对于宏观和微观物体的认识,是由语词概念指称信息激起记忆思维中的物象形成的,人们对它们的认识是一种物象体验,而不是来自对它们的感觉直观信息形成的。

我们举一个例子:在一个商贸合同履行中,某甲答应某丙说:“我在三日内将货款汇给你”。但是,某丙等待了一个月仍未收到某甲应付的货款。如本例子中,某甲承诺行为给予某丙的是一种意象感受和体验,即他知道 “某甲三日内将汇货款来”。这一意象中当然包括某甲的人体物象在内,如某甲的身体形象、音调等使他确信是某的承诺,而不是其他代理人,或是一个恶作剧即一个不相认的、没有过生意来往的人打来的电话。如果没有某甲的人体物象,这个承诺就没有主体,某丙的意象结构就不完整。在这个例子中,某丙的意象感受是完善的,但是他必竟还没有收到某甲汇的货款。某丙要得到自己的货款,有待于某甲付款的行动,才能使货款即钞票(物体)发生转移。

III、语法的语义物象结构理论

句子离不开语法。语法作为用词造句的规划系统,它是词的构成规则、变化规划、组合规划的总和。语法中对名词、动词与形容词的运用,即形成了句子的主语、谓语、定语、状语、宾语的结构等等,语法规则充分体现了人的语言意象力。没有语言意象力作用,数量有限的单词、词组是很难组成无数的无限量的语句,实现描述复杂多变的世界事物和庞大的科技知识体系。物象结构复杂性需要由多个语词串联起来才能表述完整实体物象结构,而多个语词串联又须要有语法规则。所以,语法规则是实现多个语词组合,以达到完整陈述实体物象结构的目的。

语法规则是句义、语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物象结构是句义物象结构的重要成分。语法是关于语符含义意指的规定性规则。如改换一个词的语法适用规则,它的含义就随之发生了变化。例如,“爱人”, “一位男士说,这是我的爱人。”这里的“爱人”指女人,妻子。如果是一位女士说的“爱人”则指男人,丈夫。假如一位朋友说:“这孩子长得真是爱人。”这里,“爱人”指称说话人的心情愉悦感觉体验。同一个词在它不同的表述方式即语法结构中时,其含义和“所指”的对象就发生了改变。一个句子的语法物象结构的变化,会导致一个语词含义物象的变更,这是一种语义物象的变化。

在汉语这个成熟的语言中,单一的含义的语词为数很少,大多数语词是多义的。概念语词中,语词必须赋以清楚的和单一的含义,保持着无歧义的一致性关系。那些偶尔由于习惯力量而出现的其它含义虽然说被“取消”了,但对于合乎语法的多义词必须明确规定予以限定。这样,在表达显现思想的语词联结体中,才能保持着由思想产生的概念,并失去它与具有其它意指事物相适应的能力。因此永远需要警惕日常语言用法中的歧义性,在通行的语言中一般尽可能地避免外来专门性术语,并反复检察在以前语境中确定的语词是否以同一含义在新语境中被适用。

虚构物象的目的性。虚构本是意象功能,这个命题将在第17章讨论。但是虚构的意向和目的性,则不属于意象功能而是属于语言意图的范畴。是语言使用者的意愿、意志、目的性显现于语言形式,如神话、文学作品等。

写作、阅读的目的远远不是感受体验实体本身,或者说是间接感受体验实体。同时,我们须知实体种类多样性,它们分别是物质实体、精神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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