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不明的高空坠物致害侵权责任研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中多层和高层住宅逐年快速增加。而由于部分市民的素质相对较差,养成了随手丢掷废弃物的陋习。
瓜果皮核,废纸,烟头,砖块,甚至是整袋的垃圾,废旧的建筑材料或者更大型的废弃物,都轻易随便不计后果地从窗户丢弃。随之而来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事件也有所增加。
这些从高空投掷下的废弃物,不仅污染了城市的环境,更成为伤人毁物的凶器。而现实中,由于一幢高层住宅内居住着多户居民,更多情况下,在客观上,很难确定具体的行为人,便产生了一个特别棘手的问题,即侵权人不明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
本文以侵权人不明的高空坠物致害侵权责任为研究主题,试图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款、案例和理论学说的系统分析来澄清问题,并提出对策性建议。本文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中阐述了《侵权责任法》的制度设计及其逻辑问题。
2010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正式确立了物件损害责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分配问题。法律界及社会各界对于物件损害制度总体上都给予了正面评价,但对于第87条却存在较大争议。
分析了第87条的理论依据,目前法律界的主流学说,即肯定学说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