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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比不可能没有标准。<br>
当然,俺们说的是文明人的标准,而非强盗的标准。<br>
表面上看,市场交易的确只关乎交易双方的事,但交易双方除了尊重彼此的自主权外,还要共同遵守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由此形成的交易才是文明人的交易。<br>
也只有在文明的市场逻辑下,双方才可以平等协商价格,可以讨价还价,可以借鉴别人的价格经验…,海豹与梅花鹿的“交换比”才有了双方都自愿认可的客观标准。<br>
强盗逻辑下,“交换比”就不是双方都自愿认可的,而是单方面强迫下的“共同”认可,零元购,零比例,这不是没有标准,而只是强盗单方面的主观标准。
文明交易下,“交换比”又依据什么标准呢?<br>
“真实”“有效”的“劳动时间”,就是最好的依据,但不能成为标准。<br>
因为“必要劳动时间”的认定,可以是主观的,即单方面个人主观“强迫”下的“双方共同认可”。<br>
也可以是客观的,即客观规律“驱使”下的“双方共同认可”,不以任何“单方面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br>
单方面说了算,#的主观就是标准,这不叫没标准,但这个标准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深有体会。<br>
因此,俺们才迫切需要一个“平等协商”“讨价还价”的“交易程序”,通过买卖双方的知识博弈,共同把彼此“单方面主观”都意识不到的虚报浮夸水分挤出来,用双方的“共同主观”认定彼此的“真实”“有效”的“必要劳动时间”,这才是公正的、合理的,即客观的,而非“单方面主观”的。<br>
因此,确保双方人格独立地位平等意志自主的“交易程序”,才是最重要的客观标准,可视为“正义原则”,或“合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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