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货物包装一般规定
空运货物包装一般规定要点如下: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当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干净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3、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
4、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货物时不致断开。
5、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本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善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
1、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
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
2、粉状货物。用袋盛装的,最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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