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概念资本:作为“物化平台”的资本
我将“资本”重新定义为: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货币。此处的“生产资料”特指自然资源、机器、知识产品等一切客观的、物化的生产条件。
这一定义的革命性在于其 “纯粹的物性” 。它排除了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用于支付工资的“可变资本”,因为活劳动的报酬不属于物化平台;它也排除了西方经济学中投入于人身的“人力资本”,因为人是主体而非客体。由此,资本被严格限定为其本质功能:为价值创造提供不可或缺的、客观的物质舞台。
二、新概念劳动:作为“智能增殖”的劳动
我将“劳动”的本质重新界定为: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的脑力(智能)耗费。与之相应,“劳动力”并非待消耗的商品,而是 “自身能够生产增殖的能力”。
这一定义的颠覆性在于其 “能动性与增长性” 。它宣告,经济活动的核心驱动力不再是体力的支出,而是智能的耗费;价值增殖的根本源泉不再是外在强制的剩余劳动,而是内在的、能动的“自我增殖”。由此,我们得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条基本规律:劳动是自身生产增殖的。
三、范式融合与理论张力
这两个概念共同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的新体系。“新概念资本” 提供了价值创造的 “静态条件” ,而 “新概念劳动” 则提供了价值创造的 “动态引擎”。
这一体系能够清晰地解释现代经济的核心矛盾:智能劳动在物化资本提供的平台上自我增殖,创造出巨大的新增价值,然而在私人资本主义下,这部分价值却依据“投入资本的额度”进行分配(即“按资分配”)。这就产生了我的理论的核心批判:现行的分配规则,系统性地剥夺了“劳动自我增殖”的成果。
结论
我的两个新概念,旨在将经济学分析的焦点从“社会关系的对抗”与“生产要素的协作”,拉回到 “人类智能与其物质平台的互动” 这一更本质的层面。它不仅能更精准地分析知识经济,更重要的是,它为批判现行分配不公和构想一个更公正的未来——一个实现“智能增殖”价值由创造者主导共享的未来——提供了全新的哲学基础。这不仅仅是一种解释,更是一种指向变革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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