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柱工作业标准规程
一、作业标准
(一)一般规定
1、回柱放顶工作要由熟悉工作面顶板控制及支护特性,并具备
实践操作经验的采煤工担任。
2、工作面的基本和特殊支护质量不合格,有空顶、漏顶现象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达到质量要求,安全可靠后,方准回柱放顶。
3、回柱放顶应当由
上往下,由采空区向工作面进行,分段距离不小于
15m。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严禁提前摘柱和进入采空区作业。
4、回柱放煤时至少有
2人配合作业,一人回柱放顶,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柱周围的情况
;观察人和回柱人都要站在支柱的倾斜上方安全地点进行操作;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回柱人要听观察人的指挥。
5、有下述情况
之一时,不准回柱放顶:
(1)浮煤、浮矸未能及时
清理干净,退路不通畅时。
(2)放顶分
段距离小于规定距离时。
(3)难回支柱或压死支柱没有处理时。
6、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包括下述内容
:(1)首先支好基本支柱。
(2)超前支设特殊支护,然后回收原有的特殊支护。
(3)需要回收附近支柱时,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柱。
(二)操作程序
1、按照相关规定
距离和质量要求进行操作。
2、操作人员站在待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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