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边和洞口安全防护措施
1.临边高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并符合下述规定
:1.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或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
1.2头层墙高度超过
3.2m
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
3.2m
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1.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1.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必须设防护栏杆。
1.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当设置
安全门或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2.1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
16mm
,下杆直径不应小于
14mm
,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
18mm
,采用电焊及镀锌钢丝绑
扎固定。
2.2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
Φ48×(2.75
~3.5)mm
的钢材,以扣或电焊固定。
2.3以其它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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