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价值规律为例。如上所述,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只要有商品经济就有价值规律,这是不以社会形态为转移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价值规律自然存在,而这一客观存在的价值规律,并不受斯大林所表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与实现目的的手段所主导和决定。不仅如此,因为斯大林所讲的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所谓最大限度的满足,而价值规律所讲的则是等价交换,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和客观上要求分配社会必要劳动量于各部门,所以,价值规律相对于斯大林所讲的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表现为外在的强制性的规律,并不表现为被主导和被决定的规律。
只要有商品经济就有价值规律,这是不以社会形态为转移的。
如何证明,应为A,所以B的逻辑之臭!!!!这个潜意识逻辑难道不受怀疑么?????????
价值规律只不过是一般均衡理论的在一定环境中的表现形式.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可以预设均衡.
均衡式计划经济的优势在于预先编制和设定均衡(编制价格体)。计划经济是可以从宏观上预设够买能力的(人的欲望不可预测,但够买能力可以预设,离开了价格体系社会总需求就是一个思维陷阱,右派们总是让那些不懂经济的左派往陷阱里钻),这在编制的价格体系中就有体现。价格体系实际上也表现为不同行业从业人员够买能力的对比,人即是消费者同是也是另一行业的从业人员(生产者),某一商品过剩或短缺,是由于某一行业的够买能力太强(这一行业价格过高)或太弱(定价过低)。
而计划经济确可以预先设定均衡,当社会全面价格管制时,即实现标准化变形,那么均衡关系就预先设定,企业盯着这个价格体系进行各自的线性规划选择产出最大消耗最小的方式,就可以获利最大化同时与中央计划的目标完全一致.
因此斯大林的论述完全正确.
屎场经济的价格律只有产生均衡价格体系的趋势,确不能真正形成均衡价格体系,而中央计划经济确可以预设这种均衡.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3 14:46:54编辑过]